1.目前無法看到「婦女健康政策」的內容跟預算,過往政府的「婦女健康政策」沒有看見障礙女性的需求。如: 台灣障礙者有9成在社區中,而社區型婦女健康檢查,像乳房X光攝影檢查巡迴車、子宮頸抹片篩檢巡迴車,應有升降設備以及符合各障別需求之檢查設備。健康檢查資訊也須採用多元通知方式,確保各障別婦女接能取得資訊。
2.障礙者生育過程,仍遇到許多阻礙且缺乏支持,各層級的醫療場所應注意產檢及生產時使用的設備皆須有無障礙設計。例如:產檢與產檯過高卻無提供協助移位之設備,甚至產後帶孩子接種疫苗的衛生所和診所輪椅無法進入。媽媽手冊缺乏各障別可讀取及理解的方式,也缺乏提供障礙媽媽支持服務。
以上現象都是因為現在所有的政策,包含婦女健康政策、身心障礙政策等未考量到障礙女性的需求,即使本國的性平綱領有提到障礙女性的需求但政策上未落實並提供實際支持。
我們想請委員詢問政府在婦女健康政策、身心障礙政上有哪些是具體政策是進促障礙女性的健康與生育的平等。